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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重點』討論廣場之版面規則 ◎討論廣場之版面規則◎ 首先很高興歡迎您能光臨討論廣場認識來自各地的同道中人,一同討論交流生活上的各種點點滴滴,分享人生旅途中的酸甜苦辣,希望大家能夠在此玩的愉快,聊的盡興。為了確保各位都能享有個美好和諧的交流互動空間,在此還煩請您務必遵守以下之版面條規: (I). 當您欲在本館發表主題時,您可以選擇契合您題旨的屬性框來加以點綴主題。但在此提醒您,非版務人員請勿使用"公告"屬性框,以免造成他人之誤導及管理人員的不便。 (II). 發表回覆上之文字使用,請以"繁體中文"為主。習慣使用簡體中文的朋友們,請您先將文字轉換為"繁體中文"後再作發表。(相關資訊可參考附錄內的FAQ1 以及 TIP1。) (III). 為了讓每位朋友都能輕易理解發言之內容,故請避免使用"火星文"、"注音文"、"區域性方言"(例:台語、粵語、客語等)發言,請用官方文字語句(香港地區稱之為書面文)發表交流。 (IV). 嚴禁任何攻訐、謾罵、人身攻擊、族群挑釁、商業廣告宣傳、徵求一夜情、視訊交友、網路謠言、散播任何流言蜚語、侵犯他人隱私等不當行為,本版亦不允許發表政治性、民族性等敏感議題,以維護版面和諧。 (V). 請勿發表非討論廣場範疇內之話題,若您欲發表之主題已經設有專門版區供交流,煩請移駕至適合此主題的版區發文。 (VI). 為了維護版面整潔以及避免過度浪費論壇系統資源之前提下,請避免發表重覆之轉貼性資訊,原創性討論話題亦也請避免在短期間內重複發表。(建議您發表前可先利用"論壇搜尋"之功能來查看是否要發表的帖子已被發表過。) (相關資訊可參考附錄內的FAQ4 及 TIP2) (VII). 禁止任何灌水回覆行為。(相關資訊可參考附錄內的FAQ2) (VIII). 請勿侵犯他人之著作權、版權等。(相關資訊可參考附錄內之FAQ3) (IX). 為了兼顧版面文章的質與量,故每人每天限發轉貼帖上限為"2"帖。原創帖上限為每日"5"帖。 (X). 版規專帖之回覆功能為版面管理員之版規更新記錄誌,故請勿在此帖作任何的回覆。 (XI). 對於版規無明確規範之特殊爭議性事件發生時,一切均以管理員開會研討決議出最終之裁定。 對於未遵守以上條規者,版面管理員會視情節輕重予以處份,基本處份的方式為: (一). 勸導: 頭次觸犯(I)、(II)、(III)、(V)、(VI)、(VII)、(IX)、(X)項中任一規定者,以勸導為主,並視狀況給予24小時之修改補救期,但違規之文章或是回覆內文仍會視情節輕重及狀況予以暫時鎖帖或是刪除該文、轉移帖子等處置,還請您依規定重新發表或是編輯符合版面規定之文章或回覆。 (二). 刪除或封鎖文章: 舉凡違反版面規則的文章都會予以刪除或是封鎖。 (三). 扣除漾元: 觸犯(IV)項但情節輕微者、二次累犯者將會酌扣漾元處份(扣除金額為50漾元為一個單位,最高可連續裁罰15單位。)並刪除違規文章。 (四). 停權: 觸犯(IV)、(VIII)項情節嚴重者,屢勸不聽、蓄意滋事者。 為鼓勵熱心參與版面交流的會員,以及對版面有貢獻的會員,我們的獎勵方式如下: (一). 漾元獎勵: 發表深具話題性、省思性、具有詳盡客觀之論點、使人受益之文章、提供可取詳實之回覆意見、深具創意巧思的互動文章、有助於所有會員一同參與互動交流之話題文章及其它上述狀況未提及但仍深具獎勵性之文章、參與特殊活動等,一律給予漾元獎勵(20漾元為一個單位,最高可連續獎賞15單位。) (二). 精華文章設置: 發表原創性質並深受好評且令人受益良多之文章或上述狀況未提及但仍深具設立精華獎勵性之文章予以設置成精華文章。 附錄: (含問答集以及相關操作小秘訣。) FAQ問答集: *FAQ1:為什麼不可以使用簡體中文? ANS: 漾MEN論壇之會員朋友們80%以上來自台灣,台灣官方文字為繁體中文,並無使用簡體中文之習慣。為了考量多數會員之閱讀上便利性以及無障礙,固本論壇及本版面之會員交流互動以繁體中文為主,還請您多多包含,先將簡體中文轉換成繁體中文後再行發表,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FAQ2:何謂灌水行為? ANS: 舉凡僅回覆或發表: 我也是啊 / 沙發!!.. / 頂 !! / 推!! / 頭香!! / 3Q~ /同意樓上說法...等毫無意義之話語或是表情符號及字數過少僅詢問一些不具討論性之問題(如:請問這裡有大陸人嗎?..等),一律為灌水行為。 (此外,僅發表轉貼文章而未發表自己對該文章之觀感或是閱讀感想等自己的輔助話語,亦視為灌水行為。還請加上您的感受或是其他想法、心得等等與會員們一同分享。) *FAQ3:這個版面對著作權及版權有保護方案嗎? ANS: 請參考本版的免責聲明及保護方針: (1). 本版區為無營利行為之開放平台,所有文章都是由網友自行張貼,如牽涉到法律糾紛一切與本站或本站管理人員無關,由該發表者自行承負一切法律責任。 (2). 假如網友發表之內容涉及侵權等,而損及您的利益,請立即通知管理員刪除。 此外,本版原創性質文章非經作者同意請勿隨意轉載至他處。 (3). 也請各位會員自重,轉載文章請尊重原創者,若有假冒原創者或是嚴重抄襲等違法行為一經查證屬實,直接予以停權處份。 *FAQ4:版規第(VI)條內,所謂的"短期"是指? ANS: 目前"短期"的定義暫定為: 7天之內或是文章依然存在於前4個頁面之內,任一條件達到即成立。 相關操作小秘訣: ※TIP1:簡體中文轉換繁體中文之方法: 利用office word轉換 (在此使用office word2003 舉例,以下方法可能會依您office版本之不同而有所差異): STEP1→ 開啟office word,將您要發表或回覆的文字先輸入在word內。 STEP2→ 輸入完畢後在工具列上方有個繁簡轉換的按鈕,按下之後,請選擇"翻譯成繁體中文"。 STEP3→ 轉換完畢之後即可複製到論壇上來發表。 ※TIP2:使用論壇搜尋功能來判定是否欲發表帖子已被發表過之方法: STEP1→ 在論壇工具列中,選取"論壇搜尋"之功能,點選後請再點選"進階搜尋"。 STEP2→ 在進階搜尋之介面內,輸入關鍵字之欄位請輸入您欲發表之主題的關鍵字詞。 STEP3→ 接著在欲搜尋之版面內選擇"討論廣場"。 STEP4→ 最後按下"立刻搜尋"即可顯示出相關文章,您可從相關文章內來判斷是否該主題有重複之疑。 ※TIP3:歡迎各位使用舉報功能,針對違規或是有爭議性質的文章進行舉報。我們在收到您的舉報之後會在線上管理時間內做最快速的處理。 最後誠摯的感謝您撥冗時間將版面規則閱覽完畢,以上版規會視實際狀況作微幅調整,還請您定時參閱。若您對討論廣場內的一切事物有任何問題或指教,竭誠歡迎您利用論壇內的"私人訊息"功能發短訊給在下,敝將會盡力為您答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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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2006/08/05 增訂條文: 1.若有熱心會員主動辦理具正面互動性質的交流活動,標題將予以無條件改變顏色(恕無法選色。),並且字體加粗使其更加顯眼,吸引更多朋友們一起共襄盛舉。 此外,主辦會員欲想將帖子置頂,以便作業或是吸引更多會員參與,則請以"短訊息"向版面管理員申請,我們在收到您的申請之後將開會審核評估,儘速給您答覆。 [但書: 若活動有荒廢、走樣變調、沒有結果而淪為聊天帖等其它有違當初舉辦活動之旨與期待等情形發生時,將立刻自動取消變色及加粗之特殊效果、置頂(若有申請者)等功能,必要時將加以鎖帖。] 2. 友站(同性質之論壇、家族、交友網、聊天室等)之一切相關活動以及任何事件不宜在此討論或是宣傳,若有需要,請至該站參與。此類文章將會予以鎖帖或是刪除,屢勸不聽者則視為商業宣傳,以版面規則第(IV)項視之。 2006/08/11 增訂條文: 1. 請勿於本版區公開任何個人隱私資訊(如:真實姓名、手機號碼、家中電話、居住地完整地址、身分證字號、信用卡號碼等舉凡一切公開後會危及您個人安全之資訊。),公開後經管理員發現者將予以屏障或是刪除處理,隨意公開他人隱私資訊直接予以停權處理。 2. 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及可能觸法之討論議題禁止討論 (例: "你們曾經對人下藥過嗎?" "請提供自殺的方法?"),違規文章將予以刪除。 2007/03/01 增訂條文: 1. 禁止發帖利用超連結之方式誘引會員至其它網站填寫問卷。 2007/07/27 增訂條文: 1. 嚴禁發佈或轉貼任何具有威脅或詛咒字眼內文之帖 (如: 不回帖者X日內死亡, 轉帖未滿100人將受到懲罰等)。違反規定者,將直接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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