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
![]() ![]() ![]() | 「范」賤 何謂「好聚好散」呢? 好聚就省了,能聚在一起,無論原因多離奇,將兩人牽在一起,關係緊密,那都很美。好散呢,不管因為任何人事物而分開,有沒有大吵一架或者大打出手,那在後來的日子裡,也就只是一種「過去」,重要的是在未來的日子,是不是能做個有風度的舊情人,能不能當個偶爾令舊情人懷念起的舊情人,甚至是可不可以讓舊情人因為與你的交往,所以未來能過得更豐富,而不是提心弔膽,誰知道你什麼時候告訴身旁的人你們以往的種種,不管說好說壞都一樣可怕。 好吧,其實我說的就是范先生!說真的,我對他沒有太多印象,會知道他這人純粹是因為他有個頗知名的前女友而已,當然,在此澄清一下,我並不是王小姐的粉絲,我在下文對范先生所有的攻擊都是對事不對人。 公眾人物之間的交往是十分辛苦且沒有隱私的吧?我不是公眾人物,不能太深刻了解,所以我只能在這句話後面打一個問號。某天,我們牽著挽著男友或丈夫的手時,在街上遇到前男友,也許都會尷尬感難堪,擔心那人是否走上前打個招呼,引身邊愛人可能給一眼微慍,更何況是公眾人物在媒體的宣傳之下公開與前女友的照片或其他親密事,多怕一般觀眾不曉得他們曾經交往過,也曾經發生過親密關係。 真可恥!利用女人炒新聞,而且是曾經相愛的女人。當然,他可以說他是懷念與面對以往的一切,他說他的過去沒有不好,但我不相信懷念與面對是需要讓大眾也跟著曉得,不能是私底下的嗎?不能是夜深人靜時偶爾才想起嗎?不是媒體的推波助瀾就能讓他盡情說他想說的話,而不顧被傷害的那個人,那顆心。也許有人要回我,要不是因為有人想看,他也炒不了這個新聞吧!我說這些話,的確是因為我看到了新聞,可是卻不代表我會想看到,只是轉著電視節目想關心國內外大小事而看到的! 「第一次」這件事情,不管對當時的他來說重不重要,但對現在來說絕對不重要,除了利用來炒新聞惹爭議外吧!是!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縱然是以前的一段情,那也是兩個人,所以也許能說他想「懷念」想「面對」的,不過也就是因為這樣,才不該讓大眾批評好壞,這不就是感情嗎?不就是兩個人之間而已嗎?如果是女方突然在部落格發了一篇「范先生有性癖,愛玩變態遊戲」或者「范先生性能力猶如剛發育的孩子」那時范先生自己怎麼看呢?會不會也攻擊女方沒品呢?不過我想女方不會,她有沒有舊情人風度我實在不曉得,但因為男方不如自己知名,連炒新聞的價值也沒有,所以,她不會。 我不想用太重的字眼去罵這樣的男人,我只想說,可恥!噁心!臭男人! |
| | |